关于做好 2025 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9日
全院教职工、在校学生: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25 年国家税务总局第 57 号令,见附件 1)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请大家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
为帮助各位教职工和在校生准确、及时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做以下说明和提示:
一、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主体
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包括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
外国人如果 2024 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请及时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二、合理分析自己是否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⒈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⒉已预缴税额小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
⒊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三、个税汇算清缴期限
2025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汇算初期(3 月 1 日至 3 月 20日)办理汇算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 APP 进行网上预约。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 3 月 1 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个税汇算清缴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工资及税务管理人员,电话:87665851。 温馨提示:
⒈根据高校个税纳税群体的特殊性,现提醒以下两类群体按时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第一,2025 年度退休人员、2025 年度被重新返聘的退休人员,由于 2025 年度您在职时间一般不足一年,所以累计减除费用不足 6 万,所以个税汇算清缴时要对你的“综合所得收入”的应税所得重新计算,一般出现个税退还情况;
第二,广大在校生。由于在校生 2025 年度收入一般不足 6 万元,所以个税汇算清缴时会出现个税退还情况。
⒉具体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可参考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解读(见附件 2)、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业务 APP 端操作讲解 PPT》(见附件 3)。
3.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增加了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新功能(见附件 4),可以直接获取您在个人养老金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养老金缴存信息并申报个人养老金个税扣除,无需下载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4.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应根据 2025 年度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情况决定,当“应纳税所得额”小于 0 时(主要包括 2025 年度新入职职工、2025 年度退休职工和申报了三个及以上“专项附加扣除”的职工),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并申请退税,否则选择“单独计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25 年国家税务总局第 57 号令,见附件 1)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请大家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
为帮助各位教职工和在校生准确、及时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做以下说明和提示:
一、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主体
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包括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
外国人如果 2024 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请及时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二、合理分析自己是否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⒈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⒉已预缴税额小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
⒊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三、个税汇算清缴期限
2025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汇算初期(3 月 1 日至 3 月 20日)办理汇算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 APP 进行网上预约。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 3 月 1 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个税汇算清缴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工资及税务管理人员,电话:87665851。 温馨提示:
⒈根据高校个税纳税群体的特殊性,现提醒以下两类群体按时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第一,2025 年度退休人员、2025 年度被重新返聘的退休人员,由于 2025 年度您在职时间一般不足一年,所以累计减除费用不足 6 万,所以个税汇算清缴时要对你的“综合所得收入”的应税所得重新计算,一般出现个税退还情况;
第二,广大在校生。由于在校生 2025 年度收入一般不足 6 万元,所以个税汇算清缴时会出现个税退还情况。
⒉具体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可参考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解读(见附件 2)、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业务 APP 端操作讲解 PPT》(见附件 3)。
3.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增加了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新功能(见附件 4),可以直接获取您在个人养老金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养老金缴存信息并申报个人养老金个税扣除,无需下载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4.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应根据 2025 年度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情况决定,当“应纳税所得额”小于 0 时(主要包括 2025 年度新入职职工、2025 年度退休职工和申报了三个及以上“专项附加扣除”的职工),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并申请退税,否则选择“单独计税”。
财务部
2025 年 6 月 9日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25 年 2 月 26 日国家税务总局第 57 号令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1/c5238560/content.html
附件 2: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解读
